为规范新疆移动密集柜装安全使用标准,防范意外事故发生,特制定本规范,具体如下:
1.高度重视乌鲁木齐移动密集柜采购、安装中的质量安全问题。采购移动密集柜应从产品质量、厂商资信、售后服务等多方面综合考察评估。签定采购合同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。移动密集柜的结构、加工制造、原材料、外观质量、载重性能,移动密集柜的电气、安全防护、噪音以及移动密集柜的安装等应符合档案行业标准《直列式档案移动密集柜》要求。移动密集柜安装调试完毕后,采购单位应按照《直列式移动密集柜》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试验方法组织验收,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。
2.楼面荷载应符合《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》规定,凡是楼面荷载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库房,不能安装移动密集柜。已经安装吐鲁番移动密集柜的单位,应请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对楼面荷载进行核实,达不到规定荷载标准的,应采取加固措施。对楼面荷载加固有困难的,移动密集柜可移至底楼安装,并作防潮处理。新建办公楼的单位,在工程设计时应事先考虑档案库房的位置,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楼面荷载、库房隔潮、保温、防虫、蔽光、通风、密闭等问题进行设计、建设和装修处理。
3.克拉玛依移动密集柜的安装布局应符合《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》要求。严格按照规格安全作用移动密集柜,对自身的档案库房设计布局合理评估,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,确定档案库房建成后能保定档案及使用者的人身安装。